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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山西省建厅关于对朔州市清河湾小区一期工程(2#-4#楼)等4个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公告
晋建科函【2014】881号 2014年10月23日 厅科技处
2014/10/25 16:55:46

晋建科函【2014】881号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晋建科字[2011]11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我厅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审工作。经审定,朔州市清河湾小区一期工程(2#-4#楼)等4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现予公布。
 

  附件:山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表(2014年第一批)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0月23日

 

附:
山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表(2014年第一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面积
(万平方米)
项目类型
标识类型
标识星级
1
朔州市清河湾小区一期工程(2#-4#楼)
朔州市天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6016
住宅建筑
设计标识
二星
2
运城市铂郡东方小区(1#-8#楼、10#、11#楼)
运城市国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82
住宅建筑
设计标识
二星
3
国家煤层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晋城市建筑设计院
 1.0826
公建建筑
设计标识
二星
 
 
 4
晋城市凤城中学(艺体楼、高中综合实验楼、行政办公楼、高中教学楼、食堂、1#-3#学生公寓)
 
 
晋城市建筑设计院
 
 
 4.8987
 
 
公建建筑
 
设计标识
 
 
一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