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建设系统实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
2014-08-06 04:11 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 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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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6 9:31:53 |
本报讯(见习记者 赵彩萍)8月5日,记者从太原市住建委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增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监管意识,太原市将进一步完善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无故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仍不采取改进措施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据悉,建筑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四种情形的,需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一是发生较大等级以上事故的;二是半年内发生两起一般等级事故的;三是安全生产问题较多,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的;四是发生对社会影响较大事件的其他情形。 太原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被约谈单位在接到约谈通知后,应就约谈事项基本情况、经过、性质、原因分析及教训、采取的措施等作出书面说明。约谈时,太原市住建委安全监督机构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并提出处理建议;被约谈单位应当在约谈后15日内写出落实情况报告。对无故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仍不采取改进措施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