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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10-05
2014/12/7 20:17:36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筑市场监管→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基本信息公开栏”,即可查询企业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9日。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办公厅,陈述材料截至受理时间为公示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陈述材料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企业不应随行。如原初审单位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初审单位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初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5893462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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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重新核定评审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内容

申请事项

结论

公示意见

36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新申请

同意

同意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37

山西远方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升级

同意

同意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38

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升级

同意

同意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评审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内容

申请事项

结论

公示意见

28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甲级

新申请

同意

同意建筑行业甲级


 



 

http://www.mohurd.gov.cn/gsgg/gs/jsbgs/201412/t20141205_219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