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总工会与法律援助站联手 58名农民工讨薪案二审再胜诉 |
| 太原晚报20141218期 >> 第08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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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18 21: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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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名农民工干了活儿,却被拖欠总计70余万元的工钱,而包工头也因此获刑入狱。为了拿到被拖欠的血汗钱,当事农民工向市总工会求助。市总工会与省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联手施援,拖欠工资方被诉上法庭。日前,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农民工讨薪胜诉。 农民工求助 “我们干了活儿却拿不到工钱,现在工头也被判刑了,不知道该怎么办?”2013年4月,当事农民工来到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寻求帮助。 原来,2011年9月8日,山西某混凝土公司与南通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下简称南通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南通公司承揽混凝土公司在晋中市榆次区的一个工程,施工项目包括办公楼、宿舍楼、库房、锅炉房、蓄水池、沙石料场、搅拌站设备基础及厂区硬化等。实际上,该工程是包工头谢某借用南通公司的名义承包的,当事的58名农民工都是谢某找来干活的,在工地从事土建、瓦工、电工等工作,按约定工资按日发放。 一年过后,工程完工了,谢某却没有按约定结清农民工的工资,当事农民工曾先后多次向晋中市和榆次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调查、调解后,谢某给当事农民工打了工资欠条,但还是一直没有付清工钱。随后,榆次区人社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3年年初,谢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刑事拘留,后获刑10个月。 一审胜诉 谢某受到刑事处罚,但58名农民工还是没有拿到工钱,他们辗转来到太原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求助。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立即联系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该站李文红律师接手了这起援助案件。 根据谢某出具的工资欠条,援助律师帮助农民工将南通公司和包工头谢某列为共同被告,诉至榆次区法院。法庭认为,该案争议焦点为:谢某是否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及拖欠金额;南通公司是否对谢某欠薪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在法庭上,李律师据理力争提出,谢某已经向农民工出具欠条,欠薪事实和金额明确;而谢某借用南通公司的名义承包工程,南通公司应对欠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由谢某、南通公司连带支付农民工欠薪。谢某和南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再胜诉 围绕谢某、南通公司的上诉理由,二审法院进行了审理。由于援助律师提供的证据确凿,最终,晋中市中级法院驳回两被告的上诉,维持原判。 在市总工会和法律援助站的全力帮助下,处于困境的58名农民工胜诉,大家非常感激。律师借此案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遇到欠薪不要冲动,应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和求助,相信能够达到维权的目的。本报记者侯慧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