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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法律意识,推进企业法治建设——听省建筑业协会《送法进企业》讲座有感
太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2014/8/15 12:14:59

711下午,省建筑业协会受邀组织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到我公司进行了一场“送法进企业”的法律知识讲座,两位律师结合建筑业的特点,先后对“新旧施工合同的合同价格对比”和“建筑热点法律问题与实务”的内容,结合自身经手的实务案例,深入浅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讲授,集团公司100余名职工及管理人员认真聆听了讲座。活动后,聆听讲座的员工对两位律师的讲课内容和职业操守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表示通过听课对自己从事相关工作势必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我作为一名受众者,也有以上体会。但如何将这种心灵的震颤转化为意识理念的上升是我们每一名员工需要思考和努力的方向。一次法律知识的普及,内容毕竟是片面和有限的,更重要的是要把学法、懂法、用法作为一项常态的工作,以适应日趋完善的法治社会所追求的契约精神。

作为一名企业发展的参与者,尤其是管理人员,在追求企业稳步发展的同时,也必须时时刻刻将风险意识植入自己的理念中,继而寻求规避风险的最佳方案,而在这个过程中,借助法律的指导约束力无疑是最为稳妥、有效的方法。我们每个人都常说,要建设现代法治企业,但法治企业的内涵是什么,每个人对“法”的理解和运用又有多少,这未必是每一名员工和管理人员认真思考过的问题。我认为,我们建设法治企业,最根本的目标就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但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就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关系就是契约经济关系。所以说企业要生存、要占领市场,就需要尊重法治经济的规律,要适应契约经济关系的发展要求。

在这次讲座上,因为受时间所限,两位律师只是对与我们切身相关的建筑合同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讲授,已使我们受益匪浅。但作为一个健康的企业,与我们切身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公司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包括《建筑施工合同法》在内的债法、部门规章、政策法规等,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学习运用的。

我们知道,法律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就是“滞后性”,每一部法律相关条款的出台,就是为了避免已经出现的影响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因素再次发生。所以,在我们经营管理企业的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和学习更应该未雨绸缪,避免发生在别人身上并为社会所禁止的事情在我们身上发生。如果没有这种的意识,势必会给企业和个人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失。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责任无处不在,这种责任既有民事上的,也有刑事和行政上的。我们每一名企业人如何提高法律意识,预见风险,用“超前性”的法律视角经营管理企业是摆在当前乃至今后的一项重要课题。

这次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的“送法进企业”活动,无疑给我们打开了一扇窗,真诚的希望我们都能以此为契机,借助这扇窗透过的法律之光,提升大家的法律经营意识,规避影响企业稳定发展的风险,依法办事,营造出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真正的使这一束光普照在我们每个人身上,照耀在我们的每一处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