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4年度建筑业等企业动态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
| 并住建字[2014]345号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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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9 16:4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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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业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设计与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建筑业等企业动态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14]103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建筑业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设计与施工企业动态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动态考核结论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及2015年6月30日的企业(含中央驻晋企业)。 (二)2014年新设立核准的企业。 (三)有不良行为记录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事件且拒不整改的企业。 以上企业的资质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或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已申请资质延续。 二、考核内容 按照《建设类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及诚信评价办法》(晋建市字[2012]282号)和省住建厅《关于2013年度建筑业等企业动态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晋建市函[2013]1103号)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 三、申报材料 (一)《山西省建设类企业动态考核申请表》(附件1)。 (二)《动态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动态考核及诚信评价评分表》(附件3)。 (四)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业企业提供); 3、建筑业企业2013和2014年度统计报表、网络快报报表; 4、2013、2014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 5、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职称证书,要求注册执业资格的还需提供其注册执业证书; 6、注册人员证明(网上查询打印页,网址http://jzsgl.coc.gov.cn/archisearch/); 7、2项代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建筑业、监理企业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工程应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招标人评价意见; 8、参加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9、近2年内的获奖情况。 四、时间安排 企业于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3月10日完成书面材料的上报工作。 五、考核程序 市住建委对企业上报材料及原件进行审查,并经调取资料、征求部门意见、网上查询、实地核查后,提出初审意见上报省住建厅核定动态考核结论。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需报送以下材料:《山西省建设类企业动态考核申请表》2份(附电子文档)、《动态考核情况汇总表》1份(附电子文档)、《动态考核及诚信评价评分表》1份(附电子文档)、附件材料2份。 (二)动态考核及诚信评价评分表只需企业填写“企业综合信息”部分(初审意见除外),初审意见、必备条件、综合评分由市住建委填写。 (三)企业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胶装成册,封皮用白色,有目录和分目录,分目录页用彩纸。 (四)企业申报材料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考核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还。 七、申报材料报送地点 (一)主项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建筑业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住建委基础设施建设处(212房间),咨询电话:5625686。 (二)主项资质为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的建筑业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住建委质量安全处(214房间),咨询电话:5625580。 (三)其它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住建委建筑管理处(102房间),咨询电话:5625671。 八、2014年度建筑业三级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外地入并企业动态考核评价工作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1、 山西省建设类企业动态考核申请表(附件1).doc2、 动态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xls3、 动态考核及诚信评价评分表(附件3).doc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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