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迎泽法院曝光“老赖”促执行 |
| 2015-02-05 16:56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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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2/6 10:2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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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讯(记者 赵晓燕)近日,太原市迎泽区法院为解决执行难,连续两次将一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曝光。为惩戒这些“老赖”不遵法纪、不守信用的行为,除在户外广告屏曝光外,法院还在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各大报纸、网站,对这些“老赖”进行曝光。曝光后,山西某实业公司迫于压力,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达成了还款协议。 1995年12月26日,太原市某银行与某公司工程处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万元,由山西某实业公司为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该笔贷款未如约偿还,经多次催要未果,太原市某银行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某公司工程处给付太原市某银行所欠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按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山西某实业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判决生效后,某公司工程处、山西某实业公司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太原市某银行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二被执行人某公司工程处、山西某实业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而二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经查,某公司工程处已经歇业,无可供执行财产,而担保人山西某实业公司有能力拒不履行。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将担保人山西某实业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LED大屏上进行公示曝光。公示的第二天,山西某实业公司慑于压力,主动与太原市某银行协商,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太原市某银行同意撤销对山西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公示曝光,随后法院决定撤销对山西某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公示曝光。 据迎泽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周玉旺介绍,为了“让诚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老赖”上大屏的措施开始建立并成为该院开展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一种得力手段,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通过多方配合,法院加大了对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进一步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