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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第31号)
晋建质字〔2015〕31号 来源:厅质量安全处 2015-02-25
2015/2/26 9:46:03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

为深刻汲取北京清华附中“12.29”重大事故、上海外滩陈毅广场 “12.31”踩踏事件和哈尔滨市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仓库“1.3”火灾事故教训,根据省政府要求,从1月5日开始至1月31日,分四个阶段,全省开展了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专项检查,重点对新《安全生产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5〕1号)贯彻落实情况,建筑工地高支模、脚手架、深基坑执行标准规范、钢管和扣件质量情况,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省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专项检查开展以来,各市、县(市、区)能认真贯彻落实省厅的安排部署,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组,促进了全省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专项检查顺利开展。

(一)多数市、县自查工作扎实深入。太原市对52个在建工程进行了拉网式,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89份;太原市城乡管委对华润燃气公司、同煤煤气厂和煤气公司排查发现的217处违章占压燃气管线隐患均报请市政府协调解决;长治市、晋城市住建局指导各县(市区、)对各行政区划内的建筑市政工程、城镇燃气逐一巡查,做到了大检查零死角、全覆盖;临汾市加大城镇燃气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共取缔违法运营燃气企业14家(撬装式LNG加气站),关停15家,查扣非法运输(倒气)钢瓶197只;吕梁市、忻州市专项检查工作措施得力,检查情况及时向省厅进行了报送。

(二)各市交叉互检严格认真。根据省厅的安排部署,多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高度重视,在年终岁尾工作头绪多、任务重的情况下,主动调整工作矛盾,由分管领导带队,抽调精兵强将,开展交叉互检。期间,全省共抽查了建筑工地48个,城镇燃气企业54个,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22个,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254条,所有隐患均书面反馈了当地住建部门,并要求抓好监督整改,促进了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隐患整改及时迅速。为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省厅分四个督查组重点对各市交叉互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再检查。截至目前,除工程已停工,劳务人员放假、整改工作需在春季复工前完成,个别地方城镇燃气管道占压等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外,多数隐患已整改完成;没有整改完成的均制定了整改计划、方案。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和在建项目对专项检查重视不够

大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没有认真组织自查,检查文件没有及时下发至各县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阳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省厅安排的交叉互检不重视,组织不力,分管领导没有带队检查,影响了检查工作的严肃性;有的项目对各市交叉互检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及时,如忻州市新建国力花园住宅小区工程、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和平西街综合楼工程、朔州市德威装饰城二期、大同市文兴路综合服务楼项目;还有的项目各市交叉互检结束后省厅督查时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如盂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建综合办公楼、阳泉沁园春家园3号楼、晋城市第十一中学建设项目。

(二)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还不到位

一是部分工地不严格执行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如,太原市鸿升时代金融广场项目支模作业梁下无立杆支撑;大同市瑞兴花园住宅小区项目爬架与悬挑架混搭;忻州市新建国力花园住宅小区项目剪刀撑未按要求连续设置;长治市日新家园二期2号楼落地脚手架扫地杆数量不足;晋城市第十一中学项目脚手架未按审查合格的专项方案搭设;晋中市榆次区蕴华街中学项目脚手架连墙杆数量不足;朔州市德威装饰城二期外脚手架剪刀撑未按规范搭设。

二是模板、脚手架所用钢管、扣件存在隐患。交叉互检时发现,忻州市新建国力花园住宅小区工程、忻州市宾馆及会议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和平西街综合楼工程、忻州市开莱国际社区AD组团高层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商铺工程、宁武县旧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一期工程5个工程项目架体主要构配件无复试报告;汾阳市医院急诊医技住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综合楼项目模架、脚手架钢管壁厚不符合要求,且外表无防锈漆;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脚手架扣件无出厂检测报告;盂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建综合办公楼项目没有架体主要构配件质量证明,涉嫌使用老旧构配件;临汾市先锋苑1、2、3、7、8号住宅楼项目、向阳北广场北区(一期)、深国投商业中心(二期)工程、侯马市金钻国院商业广场钢管壁厚不符合要求;运城市五洲观澜C区二期9号项目构配件尺寸不符合规范。

三是深基坑开挖、支护、监测不符合标准规范。如,运城市水岸华庭、东郡5号楼、五洲观澜C区二期9号项目没有委托第三方进行基坑监测;临汾市先锋苑1、2、3、7、8号住宅楼项目基坑监测数据不符合设计要求,监测项目不符合规范;汾阳市医院急诊医技住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综合楼项目、阳泉市沁园春家园3号楼、国电满庭春10号楼项目基坑开挖无验收资料; 

四是临时用电还不规范。阳高县政府西侧改造工程临时用电不符合相关标准;朔州市科技馆项目和开发路恢河大桥工程存在二级箱、三级箱混用现象;长治市汇宝家园项目施工用电线路铺设不规范;晋城市第十一中学建设项目现场三级配电未按规范设置。

五是其他方面安全管理不规范。阳泉沁园春家园3号楼施工现场裸露的防空洞范围内坑口缺临边防护;大同市文兴路综合服务楼项目临边防护不到位、吊篮停用时未降落至地面;太原幸福里小区项目挑架下方无安全平网防护;大同市同车研发试验中心楼项目、魏都大道西侧廉租房项目灭火器材数量不足。

(三)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违章压占燃气管线现象依然存在。太原市煤气公司、太原市煤气气化(集团)晋中燃气有限公司、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晋城市煤气开发利用中心、晋城铭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和山西铭石煤层气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等都存在违章压占管线问题,且目前尚未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运行记录有待规范。国电科莱天然气公司化章街加气站和门站,其中,加气站部分压力装置缺计量检定标识,压缩机运行记录信息不完整,门站加臭记录不完整,且运行记录存在涂改现象。

三是部分企业未按规定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大同市凝巨力燃气有限公司未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且用户检查记录和台账不健全;朔州市能吉燃气有限公司未与用户签订供气合同和用气安全责任书。

四是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待加强。太原市花园液化气有限公司储罐和部分管道存在局部腐蚀情况,储罐气液相出口紧急切断阀不健全,场站内有易燃枯干草木,存在一定火灾隐患;阳泉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储罐手动放散管高度不够,不符合安全操作要求,灌装间、压缩机间未设置防雷接地系统,紧急切断阀方向装反;平定县兴隆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高压电力供电线路从场站侧上方穿过,烃泵房内管道安全阀采用市内泄压排放方式不符合安全要求,储罐未安装紧急切断阀。

(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不够健全。阳泉市娘子关风景名胜区日常工作记录不健全;阳泉市城市中心公园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记录不清晰,且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主体责任不清,内容不详细;大同火山群风景名胜区尚未建立大型集会活动审批管理制度。

二是部分安全隐患有待整改。晋城市皇城相府存在部分强弱电线路并行,部分未全完穿入阻燃管;长治市太行公园相关设施维护不到位,经费未落实;长治市仙堂山风景名胜区新建索道等设施尚未检测;忻州市人民公园未做到定期检查安全隐患,且缺乏相应检查记录。

三、下一步要求

(一)抓好隐患整改。对各市交叉互检查和省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企业、项目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特别是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对已停工项目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春季复工前整改到位,由属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复查后方可复工。

(二)扎实开展“回头看”。从交叉互检和省厅督查情况看,我省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基础还不牢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各市要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回头看”的通知》要求,指导辖区内所有(县、市、区)扎实开展“回头看”和再检查,深入排查和整治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建筑施工要严格落实项目安全标准化考评制度,突出对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考评,及时消防安全隐患。省政府拟将城镇燃气安全纳入对各市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各地要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大各类燃气设施的巡查、维护和改造力度,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和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工作,不断提高燃气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大公园内车、船、缆车等交通工具以及游乐设施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节假日等重大集会活动的审批管理,合理控制游客容量,同时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13日

http://www.sxjs.gov.cn/Article/NewsRead.aspx?CataLogId=103&RefId=2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