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百镇建设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第40号) |
|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9日 来源:厅村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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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3/9 16:3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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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建村字[2015]4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百镇建设”实施以来,全省100个重点镇大力实施“五建设两整治”,各镇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镇容镇貌等方面都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总结百镇建设的有益经验及做法,经研究,决定开展百镇建设绩效评估工作。现将《百镇建设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和《百镇建设绩效评估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市本级的评估报告和各重点镇的《自评表》于3月30日前统一报送厅村镇处。
联 系 人:张晋耀 联系电话:3580060(兼传真) 电子邮箱:SXCZH2010@163.com
附件:1.百镇建设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ttp://www.sxjs.gov.cn/Article/NewsRead.aspx?CataLogId=103&RefId=288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