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我市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工作 |
太原日报 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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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9 15:56:18 |
本报讯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市安委会决定在2015年继续深化打非治违工作,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我市将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一步打非治违,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在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长输油气管道、城市管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有限空间、特种设备、冶金工贸等各行业领域,打击生产经营单位无资质施工、建设、生产等行为;打击员工未持证上岗行为;打击未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建设、生产行为;打击违反各类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重点突出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打击特种行业违法违规充装气瓶、非法生产、使用未注册登记特种设备、超期未检验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打击有限空间违法作业,整治未培训上岗、无审批无检测作业等问题。 为了让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市将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市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同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相关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县级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并开展“打非治违”专题报道,与新闻媒体联合组织以暗察暗访的方式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我市将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同时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各级相关部门配合公检法机关,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重特大事故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地区,逐级开展约谈警示。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要约谈县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市有关部门负责人。 此外,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乡政府及其负责人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乡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