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AAAAA   ●连续两届全国先进(民间)社会组织   ●全国优秀协会   ●全国建筑业先进协会   ●山西省全省社团建设先进单位   ●山西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组织
公告: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今年拟表彰450个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2015-03-23 01:38
2015/3/23 10:57:21

本报3月22日讯(记者 路丽虹)今日,记者从山西省总工会获悉,即日起,2015年全省“五一”表彰评选工作正式启动,今年拟表彰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450个。
    此次推荐评选,依旧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按照自下而上推荐、逐级评选审核的程序进行,先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之后各市相关部门进行讨论通过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名单,并将通过名单在报纸、政府和部门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上报正式推荐评选申报材料。
    根据要求,今年省“五一”劳动奖章,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40%,其中企业一线工人(含农民工)不低于25%,此外农民、科教人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其他人员均不超过15%;省“五一”劳动奖状和省“工人先锋号”的单位(集体),企业和企业班组不低于60%,其中非公企业和非公企业班组不低于25%。据统计,拟表彰全省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450个。
    根据规定,凡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组建工会或欠缴工会经费,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关系不和谐,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将不能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