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通报工作的通知 |
| 建城[2015]45号 20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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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4/10 15:5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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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市政市容委、园林局、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2015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有关部署,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经研究,我部决定对设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实行年度通报。请各地按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评价指标(指标及解释见附件),将本地所有设市城市上一年度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汇总审核,于当年6月30日前报我部城市建设司,我部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和中国建设报予以通报。 联系人:赵丽莉 电 话:010-58933676
邮 箱:zhaolili@mail.cin.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评价指标解释(试行)
1.公共供水普及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城区公共用水人口占城区人口的百分比。公共用水人口指使用城市自来水厂通过管网供水的人口数。
计算公式:公共供水普及率=城区公共用水人口(万人)/(城区常住+城区暂住人口)(万人)×100%
数据来源:建设部门,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2.自来水漏失率(供水漏失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公共供水无收益水量占城市公共供水总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供水漏失率=城市公共供水无收益水量(万立方米)/城市公共供水总量(万立方米)×100%。无收益水量是指公共供水企业出厂计量水量(城市公共供水量)与实际销售水量之差。
数据来源:建设部门,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3.燃气普及率
指标解释:指城区使用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等用气人口占城区人口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燃气普及率=城区用气人口(万人)/(城区常住+城区暂住人口)(万人)×100%
数据来源:建设部门,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4.污水集中处理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值。
计算公式: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量(万立方米)/城市污水排放总量(万立方米)×100%。污水集中处理率的核定应综合考虑处理的初期雨水和管网漏损等因素。
数据来源:建设部门,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5.中水回用率(污水再生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再生水利用量占城市污水处理总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城市再生水利用量(万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总量(万立方米)×100%
数据来源:建设部门,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指标解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无害化处理的城市城区生活垃圾数量占城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万吨)/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万吨)×100%
数据来源:建设部门,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7.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指标解释:指实施机械化清扫道路面积占可实施机械化清扫道路面积的百分比。道路面积指车行道、人行道和与道路相通的广场、桥梁、隧道的面积。可实施机械化清扫指机械化清扫设备可以进入、可以进行机械化作业。
计算公式: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实施机械化清扫的道路面积/可实施机械化清扫的道路面积×100%
数据来源:市容环卫主管部门
8.步行和自行车道配置率
指标解释:指城区设置步行和自行车道的道路长度占城区道路总长度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城市步行道配置率=城区设置步行道的道路长度(公里)/城区道路总长度(公里)×100%
城市自行车道配置率=城区设置自行车道的道路长度(公里)/城区道路总长度(公里)×100%
数据来源:建设部门
9.道路成荫率
指标解释:城区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计算公式:道路成荫率=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100%。
数据来源:建设(园林绿化)部门,评价以遥感统计为准
1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指标解释:指城市城区各类公园绿地的总面积与城区总人口的比例。公园绿地包括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
计算公式: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区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区常住+城区暂住人口)(人)
数据来源:建设(园林绿化)部门,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csjs/201504/t20150409_220648.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