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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保局专项整治不缴欠缴社保费行为 不好好履行社保责任小心被罚
2015-04-12 05:14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2015/4/12 19:20:28

本报讯 4月9日,记者从省社会保险局获悉,我省已组织开展对社会保险费不缴或欠缴、少缴、漏缴单位的专项整治行动,对逃避社会保险责任、恶意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视情况在当地主流媒体集中曝光、行政处罚或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今年我省将加大对欠费大户的监控力度,遏制社会保险欠费额逐年攀升的势头。5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对社会保险费清欠专项行动。同时,我省将加大稽核力度,规范参保缴费行为。今年各市实地稽核单位户数不少于参保单位总数的30%,稽核人数不少于上年末参保职工人数的20%,书面稽核率要达到100%。今年我省还将结合扩面征缴和专项清欠行动,继续做好社会保险缴费诚信单位申报、评审和考核验收,完善参保单位信用档案。 (本报记者)

    本报4月11日讯(记者 王斌)记者日前从省社保局获悉,省社保局在审计稽核业务培训会上明确,针对用人单位目前常见的四种不履行社保责任情形,我省将有针对性整治。
    省社保局明确,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实质是用人单位没有履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责任,主要表现为四种形式:不按规定及时参保,使职工社会保险权益人为中断;只为单位一部分人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不是应参都参,而是只参加个别社会保险险种;假借城乡居保、新农合逃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责任。省社保局明确,我省社保基金管理及公共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中,将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处理,确保劳动者社保权益。
    我省还将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进行分段处理。对《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形成的欠费,通过专项稽核等方法摸清底数、分类统计,并在专项整治期间签订还款计划,还款时间表不能超过5月30日。对欠费金额大、欠缴时间长、社会影响差的欠费大户要在省内主流报刊、电视、电台、政府网站予以曝光。对有缴费能力但仍恶意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要列入参保企业黑名单,在上市、招投标、评先评优等经济社会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形成的欠费,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加收滞纳金、查询账户、申请划拨、抵押质押、法院强制执行或签订缓缴协议等法定职责。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将特别关注用人单位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通过漏统计职工福利费、加班费、奖金、绩效工资等方式少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不仅造成了基金流失,更损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职工社会保险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利用补缴政策予以积极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