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综改《行动计划》重大事项解读 |
| 2015-04-13 05:26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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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4/13 15: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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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月,《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5年行动计划》正式出台印发。今年,我省将实施转型综改的 “2285”行动计划,即20项重大改革、20项重大事项、80个重大项目、5个重大课题,力争在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民生改善等转型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开展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建立和完善煤层气矿业权审批机制。统筹煤炭、煤层气资源勘查开采布局和时序,推进煤炭、煤层气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和一体化开采。建立煤炭、煤层气勘查开发约束机制,搞好采煤、采气施工衔接,促进煤炭、煤层气产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争取开展动力煤衍生品交易试点 以动力煤为试点,引入期货交易机制,探索开展区域性商品衍生品交易。逐步开展焦炭、煤层气、煤化工以及电力等能源商品衍生品交易,进一步增强我省煤炭及相关能源产业的竞争力。(牵头单位:省金融办,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推进山西综合能源基地建设 围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推动“四个革命”,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煤能源,促进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资源型产业循环发展;实施 “三大工程”,实施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提质工程,推进晋北、晋中、晋东3个千万千瓦级现代化大型煤电外送基地建设工程,实施现代煤化工、煤层气、新能源、水电产业基地建设工程;构建“三个支撑”,打造装备制造产业配套支撑、技术研发创新支撑、现代综合服务支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 全面启动大同、阳泉、长治、晋中、临汾市及太原市万柏林区6个老工业基地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推进太原市万柏林和平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国家试点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城区老工业区企业搬迁改造。充分利用腾退土地,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大力推进城区老工业区环境整治和生态系统修复。(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 比照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治理政策,争取国家支持对我省国有非重点煤矿和非国有煤矿给予40%的国家资金补助,力争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治理任务。进一步创新采煤沉陷区治理体制机制,对采煤新造成的沉陷区问题按照 “谁生产谁负责、谁开采谁治理、谁损坏谁搬迁”的原则,明确各方责任,将采煤沉陷破坏影响降到最低。(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完善产业创新链,实施重点科技攻关项目 完善已编制的7条煤基低碳产业创新链,围绕煤炭清洁、安全、低碳、高效利用,推进煤基低碳科技创新攻关项目实施。编制交通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重点项目。出台重点产业创新链及重点攻关项目产生办法、重点攻关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类管理和限额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实行融资平台公司名录管理制度,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功能。(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信用制度、信用标准体系、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 做好不动产登记的有机衔接,尽快实现全省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登记信息融合和工作平台建设。(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推进污染者付全费制度 合理核定排污权,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规范排污权出让方式,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激活交易市场,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 ●推动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公共财政对农村转移支付机制,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配置的力度,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均衡发展的教育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制订出台新型城镇化2015年推进计划。积极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围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创新城镇管理机制等方面,综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推进太原晋中同城化 坚持“整体规划、同城建设、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原则,以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太原和晋中道路、基础设施、公共交通、信息通讯、银行金融等方面的同城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区域协同发展态势,逐步实现同城化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在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的同时,着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突出抓好10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牵头单位:省农业厅) ●统筹规划布局全省各类园区建设 通过整合、撤并、托管、共建、一区多园等模式整顿规范各类园区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升级为省级开发区,科学制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园区主导产业定位,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集聚、结构优化、特色突出、功能互补、绿色生态、区域平衡的园区发展格局。探索建立开发区动态管理制度,实施区域推进和分类指导,推动国家级开发区加快建设品牌园区,促进省级开发区转型升级,支持发展空间不足的开发区扩区,建立开发区退出机制。加强开发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产业承载能力。(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深化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 积极对接国家 “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战略,扩大与相关地区的交流合作,加大承接长三角、珠三角、港澳台地区产业转移力度,主动融入环渤海经济圈和中原经济区,加快推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创新招商方式,实施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集群化招商。加快建设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省级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启动电子口岸二期建设,实行“一次申请、并联备案”。推动太原市加快武宿综合保税区建设,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链接” 十大领域重点项目建设
1、推进铁路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大张、太焦、和邢、阳大铁路及太原晋中城际铁路等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办) 本报记者 张临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