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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加大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考评力度
2015-04-23 05:04 来源: 太原新闻网讯
2015/4/25 8:22:10

4月22日从市住建委获悉,我市进一步加大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考评力度,要求2015年底前,特级、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施工企业施工现场依据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100%、85%和65%以上。
  市住建委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安全监督机构要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工程项目要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每月依据标准开展项目安全自评。建设、监理单位要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项目所在地住建局或安全监督机构要对建筑施工项目自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同步考评,出具考评意见。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住建局或安全监督机构提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凡未开展项目自评的,评定为不合格。
  各县(市、区)住建局、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对辖区内已完工竣工验收(前)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考评,向施工单位发放告知书,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未发放告知书的监督机构,视为未终止安全监督行为,继续对该工程承担安全监督责任。对于没有按要求监督指导辖区内项目开展项目安全考评的,将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强化文明施工中扬尘治理的考评,各县(市、区)住建局、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抓好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凡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中保证项目未满40分的,责令企业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安全生产评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