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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天灾人祸难阻挡 职工互助解忧愁
中铁十二局 魏 宇 梁建平
2015/4/30 16:13:59

近日,中铁十二局集团2005年开始在全集团范围内已经实施十年的《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宣布废止。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职工互助保险体系,增强企业凝聚力,结合企业实际修订的内容更全、标准更高、适用范围更广的《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并开始执行。

铁十二局集团始终把“关心关爱职工”放在首位,今年春节前后,集团公司工会相关业务部门反复调研,征求基层单位意见。职工互助合作保险是工会主办,职工自愿参加,基金由企业行政、工会和职工三方共同筹集资金为主的群众性互助保险,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基金会是职工互助互济的组织,当职工病、死、伤、残等意外情况发生时,给予一定帮助的补充保险。新修订的《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是广大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以更大限度地缓解因治病给职工带来的生活压力。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组织机构,扩大了补偿范围,加大了补偿力度,相关条款规定:凡是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在岗职工,自愿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会费,均可加入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基金会,在互助保险补助范围内,都可按照规定领取一定金额的互助金,一年内累补助不超过80000,多年累积补助不超过120000元。

为了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集团公司成立了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基金会,集团所属单位成立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基金分会,基层一线项目部成立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基金小组。职工互助保险这项实事工程,不仅有效地缓解因天灾人祸致贫职工的燃眉之急,也为提高工会“娘家人”服务基层、服务职工搭建了平台、创造了条件,深受集团广大员工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