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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山西省住房...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9日 来源: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2015/5/21 14:42:58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山西省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运行情况的报告(第101号)

晋建金字[2015]101号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及格式,现将本省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 11 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焦煤、同煤、阳煤、潞安、晋煤 6 个分中心。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负责本行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的日常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和安全。联系电话:0351-3580053。

省财政厅综合处,主要职责是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审核和批复省直分中心管理费用及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联系电话:0351-4040418。

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有关利率、贷款政策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受委托银行、拟定公积金政策并共同监管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等。联系电话:0351-4922893。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4年,全省实缴单位 41588家,实缴职工400.4万人,当年新开户单位4967家, 新开户职工59.1万人,净增单位4153家,净增职工33.02万人,缴存263.92 亿元,比2013年增长11.46 %。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1492.58 亿元,缴存余额1025.36亿元,分别比2013年增长21.48 %、18.57 %。

(二)提取:2014 年,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为103.37 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39.17%,比上年同期增加5.57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 467.22亿元,比截至2013年底提取总额增长28.4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全省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3.99万笔、92.36亿元,比2013年分别增长-5 %、20.53%。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2.65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省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22万笔、391.26亿元,贷款余额245.0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21%、30.9%、32.22%。个贷率为23.9 %,比上年同期增加2.47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4.0亿元,应还贷款本金 2.25亿元,实际回收贷款本金2.25亿元。截至2014年底,项目贷款余额4.0亿元,累计发放项目贷款8.33亿元。

(四)购买国债: 2014 年,购买国债0亿元。当年兑付国债金额6.35亿元,期末国债余额3.81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35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底,全省结余资金存款 634.27亿元。

(六)其他:截至 2014 年底,资金运用率 24.66 %,比上年同期增加1.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 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 405955.89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04389.2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95536.02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185.67万元,其他收入844.9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 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 214482.92万元。其中,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 210035.66 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399.1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3814.93万元,其他支出233.1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 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91472.97 万元,同比增长 14.63 %。增值收益率 1.814 %。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 年,全省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34190.97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26310.68 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98119.20 万元,当年未分配增值收益32852.12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33639.89 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48087.43 万元,年末未分配增值收益96649.8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4 年,全省管理费用支出 31296.2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0004.27 万元,公用经费 2871.15 万元,专项经费 18420.8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全省逾期个人住房贷款418.93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2‰。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08837.16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

2014 年底,逾期项目贷款 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 ‰。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 0 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600万元。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4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0%。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山西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引》(晋建金字〔2014〕294号),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规范了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个人贷款业务。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通知》(晋建金字〔2014〕280号),进一步规范了贷款担保方式,提高了首套房贷款额度,取消了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二)当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1.8月-9月初,对各市住房公积金文明服务情况进行了督导。10月23日-26日,配合住建部文明服务专项督查组对太原、长治、临汾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检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方向。

2.对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班子配备不全、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不顺、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严重影响各项业务正常开展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并向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其整改。

3.对同煤集团轩岗煤矿自行归集、管理住房公积金和阳煤集团财务公司非专户存储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分别下达了行政监督建议,督促落实整改。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2015年 5 月15日

来源: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