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提标管理 |
| 太原日报 201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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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6/4 15:4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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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3日从市城乡管委了解到,今年我市对建筑工地扬尘将以严于往年的措施实施提标管理,确保扬尘治理达标率不低于95%,力争达到100%。 为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提档升级,市城乡管委明确6项要求:所有建筑工地要做到标准化全围挡,进入场地道路全硬化,出工地车辆全冲洗,土堆料堆全覆盖,拉运渣土和物料车辆全密闭,所有拆迁工地必须配备防尘措施并实施湿法拆迁。 高效洗轮机的使用,成为工地扬尘治理的一大亮点。市城乡管委要求,具备安装条件且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均应安装高效洗轮机,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结束后,施工单位可按要求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设置沉淀池。安装使用高效洗轮机的,施工单位要确保100%使用。因出入口场地狭窄而不具备高效洗轮机安装条件的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单位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清洗,不得带土上路,并在洗车池旁设置沉淀池。 建筑工地如果位于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现场围挡及大门应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市政工程如果中断了交通,围挡高度应达到1.8至2.2米,如果没有中断交通围挡高度应达到1至1.2米。拆迁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市城乡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工地醒目位置悬挂责任牌,明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建设、施工以及监理单位,执法部门将给予行政处罚;对扬尘污染严重的企业,将从入晋入并手续、招投标管理、参建资格审查、准入条件等方面予以限制。(任晓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