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第四届“山西省享受政府津贴高级技师”和“三晋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发布时间:[2015.06.04 0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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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6/5 15: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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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第四届“山西省享受政府津贴高级技师”和“三晋技术能手”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5〕34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驻晋企业: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山西省高级技师享受政府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39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三晋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38号)精神,经研究,今年开展第四届“山西省享受政府津贴高级技师”和“三晋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拨名额 本次在全省范围内组织评选表彰“山西省享受政府津贴高级技师”50名,“三晋技术能手”100名。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择优申报“山西省享受政府津贴高级技师”3-5名,“三晋技术能手”5-10名;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驻晋企业都可择优申报“山西省享受政府津贴高级技师”3-5名,“三晋技术能手”5-8名。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山西省享受政府津贴高级技师 选拔范围:享受政府津贴高级技师选拔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各类用人单位(组织)中,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被聘用在生产一线的高技能人才。 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祖国,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很高声誉。 2、具备高超技能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职业技能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省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在近年内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三晋技术能手”等称号; (2)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创造了同行业最高生产、销售记录; (3)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技术改造、引进并使用高新技术设备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 (4)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 (5)发扬团队精神,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三晋技术能手 职业 (工种 )范围:三晋技术能手评选的职业 (工种 )范围是:国家职业标准中设有高级工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以上等级的职业 (工种 )。 评选条件:凡在本职业(工种)技能岗位工作年限满 12年的劳动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获得市级或行业技术能手称号,且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省内本职业 (工种 )中有较大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评选: 1、在本职业(工种 )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为鼓励劳动者岗位成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一般应是用人单位生产一线的技术技能劳动者,所从事的职业(工种)是本行业或本企业的主体职业(工种)。 三、选拔程序 (一)单位申报。 “山西省享受政府津贴高级技师”和“三晋技术能手”候选人由所在单位申报,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排出优先顺序。填写相应的《候选人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申报材料包括: 1、填报相应的《申报表》(一式两份); 2、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3、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以幻灯片指定格式(另附)上报电子版材料。 (二)专家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人选名单提交省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 (三)省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颁发证书。 四、奖励办法 本届评选表彰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评选产生的“享受政府津贴高级技师”和“三晋技术能手”,由省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 为了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崇尚技能、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建立良好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推动全省人才战略实施,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对此次评选产生的“享受政府津贴高级技师”和“三晋技术能手”,在颁发奖牌、奖章的同时,将津贴和奖励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一次性发给津贴人民币20000元、发给奖金人民币5000元。 “三晋技术能手”获得者,本职业(工种)设有技师以上资格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认定为技师。 五、报送时间 各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选拔工作,抓好组织落实。要结合选拔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在确定推荐候选人前要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正。推荐的候选人和相关材料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杜凤郁 陈杰 乔文清 联系电话:0351—7676045 7676046 通讯地址:太原市长风街3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邮政编码:030006 附件:相关表格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25日 http://www.sx.hrss.gov.cn/news/TZGG/2015/64/156492723G1977G0I4FKDC5K45KHG.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