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地建筑企业入晋无须重复备案 |
| 时间:2015-06-12 14:12 来源:山西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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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6/14 19:3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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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记者 管雅丽) 过去,省外建筑企业进入山西承揽业务,往往会出现省、市、县多头和重复办理备案的现象,给企业带来诸多不便。如今,这一现象将被终止。6月11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今后省外入晋建设工程企业将纳入我省建筑市场统一监管,享受与本地企业同等待遇,有关部门不得要求外地企业重复备案,严禁在市场准入和招标投标中设置地方壁垒和行业壁垒。
所谓省外建筑企业,是指企业法人注册地不在山西省的建设工程企业,包括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及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我省新规明确,今后,这类企业进入我省,可与本地企业“一视同仁”。比如,不会被强制要求在本地注册独立子公司、分公司,不会被强行扣押相关证照材料等等。
省外企业在我省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应办理入晋备案手续,申领“备案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