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四项措施“护航”汛期建筑工地安全生产 |
太原市住建委 201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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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15 10:07:42 |
为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汛期安全管理,从6月下旬开始,市住建委启动了全市建筑工地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所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四项措施“护航”汛期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一是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重点区域和岗位责任人;二是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三是排查安全隐患,监控重点环节;四是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将划分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检查频次,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责任。对突发事件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得力,或在处置过程中有违法、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检查预计于9月底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