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人便字〔2015〕3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管委)、规划局、房地局、园林局、环卫局、执法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全省201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范围、条件和要求,按省人社厅晋人社职字〔2015〕27、44号和〔2013〕7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上述文件已下发至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干部(人事)处。有关内容可登陆省人社厅网站查询。
2.201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
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相关表格和填报说明从省人社厅网站下载(www.sx.hrss.gov.cn)。
3.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在限期内做好申报工作。所有申报材料要清晰、真实、准确、有效,以原始证件为准。收审材料时间:8月17日至9月25日。
4.申报材料中“现从事专业”一栏,根据自己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按附件1中《建设工程专业类别》填写,凡不属建设工程评审专业范围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5.申报人员论文须符合本人专业,发表在自己从事专业的专业期刊内。附件3列出了建设工程专业期刊参考目录,尚未列入参考目录内的期刊,均以期刊代码“TU”或“X”作为认定依据(详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电子文档中附件3)。
6.各市、省直各部门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分别经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后,由人事职称部门派专人统一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接持个人),复审时将修改合格的评审材料,按晋人社职字〔2015〕44号文件规定的类别、份数整理、汇总、装订,连同所有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同时将综合考评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任时间的计算,以本人工资调整审批表认定的时间为依据,送审材料时,应出示现任职务的个人增资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单位: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联 系 人:郭晋润 孙永斌
联系电话:0351—3580171
电子邮箱:zjtrsczc@163.com
附件:1.建设工程专业类别
2.送审材料须知
3.建设工程专业期刊参考目录(详见电子文档)
山西省建设工程专业高评委(代章)
2015年7月23日
http://www.sxjs.gov.cn/Article/NewsRead.aspx?CataLogId=103&RefId=3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