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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3年规划出炉 共计47处,开建安置房4.76万套
山西晚报 2015-08-04
2015/8/4 15:47:15

棚户区改造3年规划出炉
共计47处,开建安置房4.76万套
安置面积以每户90平方米为准
腾出用地优先规划建设游园绿地
注重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

8月3日,太原规划局官网公示《太原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方案(2015-2017)》(以下简称《方案》),太原市将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异、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区域。公示时间截至8月29日。
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将对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加固、完善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和建筑节能等改造。对府城内建筑,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不可移动文物。

棚改建设三年共计47处

根据《方案》,2015年至2017年,太原计划开工项目主要包括已列入棚改建设计划项目和连片改造——现状(改造)项目,共计47处,开工4.76万套安置房。其中,已列入棚改建设计划项目24处、2.32万套,连片改造——现状(改造)项目23处,2.44万套。另外计划纳入捆绑改造项目6900套。共计开工5.45万套。
《方案》提到,要将改造条件成熟的棚户区项目列入今年年度实施计划。2015年计划开工项目主要包括已列入棚改建设计划项目和连片改造——现状(改造)项目,共计30处,开工2.22万套。另外计划纳入捆绑改造项目2000套。其中,已列入棚改建设计划项目24处,共计开工17690套。连片改造项目6处,共计开工4483套。

安置面积以每户90平方米为准

棚户区改造安置规划原则以保证现有棚户区居民需求为主,考虑各方因素影响,安置需求测算标准按照1.1的户数膨胀系数进行分析,安置建筑面积以90㎡/户为标准。
2015-2017年已列入棚改建设计划项目共计2.32万套,接纳来源为六城区已拆迁棚户区项目。现状(改造)项目共需开工2.44万套,经统计安置净用地为83.28公顷,可安置2.59万套,安置总量可平衡,暂不进行异地选址。《方案》提出,后期如需异地选址,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以就地改造为主

通过对棚户区居民房屋产权、单位情况、居民意愿等的综合调查,针对不同项目所处区域、用地性质等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就地改造和异地安置的方式进行改造安置,其中以就地改造为主。
就地改造,是指对成片棚户区,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的或有条件调整为居住用地的,就地实施整体成片改造,因为一般居民都愿意在自己生活多年的地方就地安置。
异地安置,主要是对远离市中心的厂矿、采空区、塌陷区或零星棚户区,用地规划没有或有少量居住用地的棚户区,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实行异地集中安置。

适当降低居住密度

目前,太原市仍然保留着“单中心+外围工矿组团”的布局模式。《方案》要求,中心区要加大旧区和棚户区的改建与整治力度,适当降低居住密度,适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保护与整治历史地段。并且充分利用有条件改造的棚户区实施就地安置,分布应结合公共交通便捷地段,尽可能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均匀分布。避免使棚户区的安置成为低收入群体的聚合,由此形成社会空间分层分异的现象,增加新的社会矛盾。
太原市棚户区分散零碎,或与城中村用地、企业生产用地交织成片,或其中含有多层住宅,为此,此次规划对城市公共资源可整合的相邻地块进行“捆绑式”划片改造。同时规划,同时改造,总体平衡安置及用地规模,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和学校等配套设施按规划同步建设。

保护历史文化街区

《方案》要求,棚户区改造与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整体规划,对历史文物的范围实施刚性控制,对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要严格按照保护规划原样进行维修整治,居住人口按保护要求合理疏解。
同时,规划控制地带内新建的建筑高度、风格、色彩等方面要与传统建筑相协调,丰富棚改区景观元素,提升文化内涵。
另外,将通过充分挖掘、利用地块内的历史文化底蕴,给后续的土地开发带来文化策划方面的优势。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

腾出用地优先规划建设游园绿地

棚户区受用地条件的限制,虽然符合控规的要求,但用地规模小,且不具备与周边地块“捆绑”改造条件的,需异地安置。《方案》提到,根据异地安置、配建公共设施的原则,凡按照城市规划不宜建设住宅的棚户区,原则上实行异地安置改造,拆迁腾出的用地应优先规划建设社区体育活动场所和体育设施以及小游园、街头绿地等基础设施。
棚户区改造单靠市场机制是无法完成的,政府的行为模式应从生产建设型转到公共服务型。棚户区改造不同于商业开发,首先考虑的不应是经济效益,而是考虑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棚改后整理出来的地段,除了部分建设商铺外,大多用于公共设施、绿化等城市建设,以改善民众的生活质量,而不是用于增加政府的土地收益。

完善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按照《方案》,太原将完善棚户区地区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使每个社区成员都能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配套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养老设施、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和商业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城市自来水管网的建设,实现自来水全覆盖。同时,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将坚持雨污彻底分流,对城市污水主干管未覆盖区域,在棚户区改造的同时,打通周边道路,配套污水管道。
新改造棚户区相应接入城市集中供热,对未能集中供热的区域,应采用低谷电、燃气锅炉等供热方式。

建立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增补和退出机制

按照《方案》,太原将建立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增补和退出机制。对已列入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如在三年内无实质性进展或明确停建,须经市房产局确认并报市政府批准后退出棚户区改造项目名录;针对改造迫切的棚户区,须经市房产局确认并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增补。原则规定居住容积率不高于3.5,绿地率宜控制在20%-25%,建筑布置应符合太原市技术管理规定的居住建筑间距、退让和限高要求,城市特色区域建筑高度控制应符合风貌要求。
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通过提供租赁型保障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纳入当地住房保障系统解决。

附稿

各区具体规划

尖草坪区——一廊、一心

根据《方案》,尖草坪区已列入棚改建设计划项目共计2处,现状(改造)项目共计23处。其中,列入2015-2017年连片改造项目10处,全部为就地安置;捆绑改造项目10处,2017年后改造安置项目3处。
尖草坪棚户区的规划布局为 “一廊、一心”。“一廊”,主要分布于太钢周边,共约11处。棚户区改造应处理好与现状居民区以及各企业之间的关系,改善居住环境,完善配套设施。
“一心”——指位于迎新街两侧的棚户区,此处棚户区相对集中,大多为大型企业所属棚户区,共约12处。棚户区改造大多由企业自行规划改造。

杏花岭区——两片、双轴

杏花岭区已列入棚改建设计划项目共计6处,现状 (改造)项目共计29处。其中,列入2015-2017年连片改造项目5处,3处为就地安置,2处为异地安置;捆绑改造项目13处,2017年后改造安置项目11处。
杏花岭棚户区的规划布局为 “两片、双轴”。“两片”,一片集中分布于府城内,共10处。棚户区改造应处理好与历史城区的关系,通过连片改造或异地安置,让居民梯度外迁,逐步疏解,并延续太原市的文脉和历史记忆;一片集中分布在太钢一带,共3处,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城中村等其他项目进行规划改造。“双轴”,一条为沿北沙河和胜利街两侧的东西向联系轴,约13处棚户区;另一条为沿北涧河和北同蒲铁路线的南北向联系轴,约3处棚户区。

迎泽区——一带

迎泽区已列入棚改建设计划项目共计8处。迎泽区现状 (改造)项目共计4处。其中,列入2015-2017年连片改造项目1处为就地安置;捆绑改造项目1处,2017年后改造安置项目2处。
迎泽区棚户区的规划布局为 “一带”。“一带”,主要分布于双塔南路两侧,迎泽大街东延段,为城市棚户区。棚户区改造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城市道路改造等重点工程进行规划改造。

小店区——两片、一轴、两点

小店区已列入棚改建设计划项目共计5处。小店区现状(改造)项目共计11处。其中,列入2015-2017年连片改造项目3处为就地安置项目;捆绑改造项目2处,2017年后改造安置项目6处。
小店棚户区的规划布局为“两片、一轴、两点”。“两片”,分别集中分布于亲贤片区与狄村片区,共6处。“一轴”,为沿太榆路两侧的南北联系轴,约9处棚户区。“两点”,分布在小马殷堡片区和高铁南站周边各一处。应根据实际情况或结合其它项目进行规划改造。

万柏林区——两廊

万柏林区已列入棚改建设计划项目共计3处。万柏林区现状(改造)项目共计16处。其中,列入2015-2017年连片改造项目4处,3处就地安置,1处异地安置;捆绑改造项目4处,2017年后改造安置项目8处。
万柏林棚户区的规划布局为“两廊”。“两廊”,主要分布于西中环及和平北路两侧,多为企业棚户区。棚户区改造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城中村等其它项目进行改造。

晋源区——一轴

晋源区已列入棚改建设计划项目共计0处。晋源区现状 (改造)项目共计7处。其中,列入2015-2017年连片改造项目0处;捆绑改造项目1处,2017年后改造安置项目6处。
晋源棚户区的规划布局为 “一轴”。“一轴”,集中分布于和平南路两侧,棚户区与城市居民区混杂,共6处。棚户区改造应处理好与现状居民区的关系,改善居住环境,完善配套设施。

本报记者 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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