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AAAAA   ●连续两届全国先进(民间)社会组织   ●全国优秀协会   ●全国建筑业先进协会   ●山西省全省社团建设先进单位   ●山西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组织
公告:
省纪委“两节”前夕发出通知 重申“五不准”纪律
2014-09-02 16:42:41 来源:黄河新闻网
2014/9/4 11:02:49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赵霄扬):记者近日从省纪委获悉,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节日腐败,避免各类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在今年“两节”来临之际,省纪委向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发出《关于重申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五不准”纪律的通知》。

“五不准”内容包括:不准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不准用公款送月饼和各类节礼;不准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不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等。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和以上“五不准”规定,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要重点防范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卷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新出现的腐败苗头和行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廉洁过节的有关纪律,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约束,以上率下,从严律己,以自身的模范作用带动单位的良好风气。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深入开展明察暗访,采取有效方法,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进行突查,坚决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畅通“12388”举报渠道,调动各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切实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氛围;要严肃查处违纪问题,特别是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快查重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同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要通过提高执纪监督实效性,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吃喝等不正之风,切实为营造风清气正、群众满意的节日氛围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