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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暂停举办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文号:建协函〔2015〕70号  发布时间:2015-10-20  
2015/10/21 15:41: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主管单位、有关培训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要求, 自《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发布之日(2015年10月11日)起,所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暂停举办培训班,任何单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组织培训。在此日期前举办的培训班可按原计划完成。下一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如何开展,待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改革政策出台后,另行通知。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