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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四大措施 统筹推进省市重点工程建设
山西经济网 2014-09-09
2014/9/10 16:29:38

太原市在重点工程建设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基础上,继续铆足劲头,认真总结,深入分析,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分类梳理,统筹推进重点工程各项目标任务。

抓好未开工重点工程项目的开工。太原市要求,对未开工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各责任县(市、区)、开发区、市有关部门逐一摸清情况,分析未开工原因,积极协调解决问题;要求项目单位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及早上报,创造条件,早日开工。

抓好在建大项目建设。太原市要求各责任县区和项目单位找出影响工程进展的主要问题,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增加施工人员,合理倒排工期,科学组织施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抓好项目投产。太原市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项目投产工作,加大与项目单位的对接力度,及时组织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把“项目见效年”工作落到实处。

抓好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太原市要求并督导各责任县区和项目单位切实做好防汛、防涝、防地质灾害等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督,堵塞监管漏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格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持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太建)
 

http://www.tynews.com.cn/xd/c/2014-09/09/content_3468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