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营改增是我国目前推出的最重要的税制改革,也是最大的一项减税计划。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营改增也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有利于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
对于我省16.48万户纳税人来说,此次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好似一场春雨,滋润着三晋大地。
“轻装上阵”全面激发活力
我国自2012年开始推行营改增,已经覆盖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已经积累了试点经验并释放出了改革红利。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592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1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479万户。
而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财政部相关司负责人公开表示,这次实行的是“双扩”,包括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剩下的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还包括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据了解,此次改革之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营业税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有业内专家分析,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
三次营改增“扩围”企业尝甜头
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我省正式上线运行。截至2013年12月25日,17.8%的一般纳税人实现减税,100%小规模纳税人实现减税,减税总额达1.43亿元。
2014年1月1日,我省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营改增后铁路运输服务、邮政业服务适用11%税率。我省共有467户企业“入围”,其中铁路运输企业100户,邮政企业367户。这次营改增试点扩围,对于我省这样一个生产型服务业大省、煤炭运销物流业大省,创造了更大的提速空间和更丰富的商机。
2014年6月1日,伴随着全国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推开,我省移动、电信、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其所属的340户企业也顺利“跨入”增值税时代。以前电信行业缴纳3%的营业税,实行营改增后,三大电信运营商提供语音通话等基础电信服务的企业适用税率为11%,提供视频电话、呼叫转移、彩信动漫服务等中小型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适用税率为6%。
两年多时间,我省经过了3次营改增试点“扩围”运行,营改增纳税人6.002万户,共减免税收92亿元。激活了实体经济发展动力,助推了全省经济转型发展。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税额可以抵扣,税负下降,大大增强了企业更新设备、扩大投资的意愿。不少企业顺势谋变,通过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方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占得先机、轻装上阵。
全省16.48万户纳税人将受益
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自2013年8月1日启动,到今年5月将最终完成,而改革的收尾则是一记“重拳”。
省国税局目前已成立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组,负责全省国税系统“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税务总局部署的63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并已经与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多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全面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
“每周五,我们都要集中汇报各层面的工作进度和问题,将重大问题随时提交工作组研究。”山西省国税局局长胡军介绍,营改增工作是一项重大经济改革,要让纳税人以最简的程序和最小的影响实现营改增。
据了解,今年山西将有16.48万户纳税人营改增,涉及缴税规模299亿元。为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省国税局探索建立了情况通报机制,建立数据分析机制,依托精心打造的综合申报服务平台形成按户存储、行为分析、个性服务差异管理的创新工作方式,细致测算分析全面营改增对全省税收收入的影响,及时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作专题汇报;深化国税、地税合作机制,充分利用“金税三期”系统覆盖山西国税、地税的优势,着力实现涉税数据整体迁移,针对性论证分析征管系统、税控系统、网上申报认证等各类应用系统对接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全面实现营改增平稳过渡;梳理权益保障机制,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加紧研究制定登记、申报和发票衔接等办法,努力做到无缝衔接;同时评估办税服务厅压力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合理配置办税服务厅人力资源,调整、增设服务窗口,设置绿色通道,对纳税人进行合理疏导分流。
下一步,还将在全系统组织2期营改增政策业务培训以及申报征收和软件操作培训,为基层培训优秀师资力量。同时以第25个税收宣传月为载体,编印营改增相关政策和征管操作规范汇集、营改增宣传单、营改增业务和操作指引等宣传资料,启动办税服务厅、12366服务热线、e税客、网站等场所和平台的宣传功能,保证现场、热线、网络各宣传渠道的畅通。还将组织召开营改增政策宣讲会,向营改增行业重点企业代表和相关行业协会代表,讲解房地产、金融业等行业营改增政策和新营改增行业发票使用、申报操作流程等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知识。
http://www.sxrb.com/sxjjrb/yiban_0/60016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