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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第208号)
2016-10-24 来源:质量安全处
2016/10/27 7:59:48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晋中市规管局,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央驻晋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山西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任务分工的通知》(晋安办发〔2016〕70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16年度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6年度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24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一、责任落实
(一)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明确和落实各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干部责任。
2.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明确各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各级主管部门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4.建立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建立主管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6.明确各级市、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和对象,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三)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7.制定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指导意见。
8.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
9.督促企业按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10.督促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1.督促企业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二、依法治理
(四)行政审批。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2.优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流程。
13.建立取消、下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五)监管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4.建立“双随机”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执法制度。
15.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制定实施执法信息公开制度。 
三、体制机制
(六)机构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健全基层安全监管执法机构。
16.制定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措施。
(七)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提高监管执法能力。
17.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应急救援车辆及装备配置,基层执法人员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
18.建立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八)应急救援管理。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落实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19.健全市、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
20.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现部门和企业间预案的有效衔接。
21.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完善事故现场救援指挥和组织协调机制。
四、安全预防
(九)源头风险管控。加强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
22.制定实施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工艺、装备方案。
23.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十)企业安全防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4.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督办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系统,指导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
25.制定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及管控办法。
26.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27.深入开展建筑施工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28.开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十一)城市安全保障。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开展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29.制定加强城市房屋建筑、道路桥梁、燃气管线、地下管道、轨道交通等领域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措施,全面排查分析安全风险。
30.排查治理危旧房屋、玻璃幕墙、渣土堆场事故隐患。
五、基础建设
(十二)安全投入。设立安全生产财政专项资金,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31.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专项检查。
(十三)科技创新。加强科技成果和信息技术运用,推进科技强安。
32.落实安全生产科技研发、转化及成果推广计划。
(十四)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制度。
33.在市、县两级媒体上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目。
3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等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35.健全安全培训考试体系,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
(十五)社会监督。健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36.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调动群团组织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市场机制。加快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37.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按规定在媒体上公开曝光“黑名单”企业信息。
38.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制度,制定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六、事故情况
(十七)死亡人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情况。
39.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十二五”期间平均数以内(可比口径)。
(十八)较大事故。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情况。
40.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十二五”期间平均数以内(可比口径)。
(十九)重大事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情况。
41.不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根据考核细则,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和措施,针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跟踪落实并向厅安委办上报有关情况,未开展的工作事项在年底考核时以零分计。

http://www.sxjs.gov.cn/Main/cmsContent.action?articleId=28f6d7a0-f18d-4935-bcce-7df2bbd20381